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是什么?

  • 2023-06-28 16:36:35
  • 来源:本地宝


(资料图)

前置条件: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申请购买人才公寓须取得人才安居资格。那么A、B、C、D类人才满足什么条件就可以取得安居资格呢?

1、申请人要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2、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的,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工作的,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人才安居资格怎么申请: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人才安居资格由人才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规定进行认定。人才公寓的租售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租赁或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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